水處理藥劑的主要作用有哪些?
水處理藥劑的主要作用是控制水垢、污泥的形成,減少泡沫,減少與水接觸的材料的腐蝕,除去水中的懸浮固體和有毒物質,除臭脫色,軟化和穩(wěn)定水質等。
因此水處理藥劑包括凝聚劑、絮凝劑、阻垢劑、緩蝕劑、分散劑、殺菌劑、清洗劑、預膜劑、消泡劑、脫色劑、螯合劑、除氧劑及離子交換樹脂。
1993年黃、淮、海河三流域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分別為543、500和351 m3,而人均用水量為393、301和347 m3。國外學者認為,人均占有水資源量1 000 m3是實現(xiàn)現(xiàn)代化的最低標準,從現(xiàn)狀和未來發(fā)展來看,我國北方黃、淮、海河三流域要達到人均占有水資源量1 000 m3是極其困難的,即使要達到500 m3也需進行很大的投入。
從全國情況看,目前城市缺水嚴重,已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社會環(huán)境問題。缺水城市分布將由目前集中在三北(華北、東北、西北)地區(qū)及東部沿海城市逐漸向全國蔓延。節(jié)約用水、治理污水和開發(fā)新水源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。大力發(fā)展水處理化學品對節(jié)約用水、治理污水起著重要的作用。
水處理劑屬于精細化工的范疇,相對于常用化學品,它具有精細化學品的許多特性,如生產規(guī)模一般不大,因此建廠設備投資少,產量小;產品品種多,品種的更新?lián)Q代快;附加產值大;技術服務必不可少;各種產品,尤其是復配產品,具有很強的專用性。